新冠疫情自2019年底爆發以來,全球范圍內的公共衛生都受到了嚴重影響。但現在,全球衛生緊急狀態已經結束,我國也將疫情防控納入了常態化管理。這一轉變不僅意味著社會和經濟活動將逐漸恢復正常,而且意味著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各種政策和措施也需要相應地進行調整。其中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就是關于防疫物資的生產和出口政策。為了適應這一新形勢,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了一系列新的出口質量監管措施。
調整后的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更加靈活和自主
自新公告發布之日2023年8月18日起,一系列早先實施的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將被廢止或調整。具體來說,商務部將停止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清單工作,市場監管總局也將停止提供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工作。更重要的是,海關將不再使用這些清單作為相關產品出口驗放的依據。這一系列調整意味著出口企業將享有更大的靈活性和自主權,但同時也意味著他們需要更加注意自身產品的質量和符合性,以維護中國產品的國際聲譽。
對出口企業的影響:更高的自主性和更大的責任
新的出口質量監管措施無疑給出口企業帶來了更高程度的自主性。他們無需再申請進入“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醫療物資生產企業清單”或“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報關時也無需再提供“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或“出口醫療物資聲明”。這無疑降低了出口企業的行政成本和時間成本。然而,更高的自主性也意味著更大的責任。在缺乏官方清單和認證的情況下,出口企業需要更加嚴格地控制產品質量,確保其符合接收國或地區的相關標準和規定。
維護中國產品國際聲譽:質量是關鍵
新的出口質量監管措施明確指出,有關防疫物資出口企業要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自覺維護中國產品國際聲譽。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它意味著在全球衛生緊急狀態結束和國內疫情防控常態化的新形勢下,中國出口企業不僅要面對國內外市場需求的變化,還要面對國際輿論和公眾對中國產品質量和安全性的關注。因此,出口企業需要高度重視產品質量,不僅要符合國內的相關標準和規定,還要確保能夠達到或超過目標市場的質量要求,以維護和提升中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