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韓國企劃財政部宣布,依據第1040號令,將繼續對來自中國、日本和芬蘭的涂布印刷紙施加反傾銷稅。此舉是在對涉及的涂布印刷紙進行日落復審后做出的決定,涉及的產品重量每平米在55克至110克之間,具體的稅率詳見下方附表。此次征稅自2023年7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五年。
此次反傾銷稅的征收源于2017年7月10日韓國對中國、日本和芬蘭產的特定重量范圍內的涂布印刷紙啟動的反傾銷調查。韓國企劃財政部依據第684號令,自2018年7月22日起對這三個國家的涂布印刷紙征收反傾銷稅,原定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7月21日。在此期間,韓國于2023年3月21日啟動了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并在同年12月21日做出了肯定性的終裁,決定續征反傾銷稅。
根據韓國企劃財政部的最終裁決,來自中國的多家公司,包括壽光美倫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南昌晨鳴紙業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出口商將面臨16.23%的反傾銷稅率。芬歐匯川(中國)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出口商、金東紙業(江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出口商也被征收相同的稅率。所有其他中國生產商/出口商也將面臨同樣的稅率。
對于日本企業,包括三菱造紙廠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出口商和日本紙業公司及其關聯出口商,同樣面臨16.23%的稅率。所有其他日本生產商/出口商也適用同一稅率。
芬蘭企業的情況略有不同,UPM通信紙業公司及其關聯出口商的稅率為8.22%,而Stora Enso Publication Papers OY及其關聯出口商的稅率為12.94%,其他芬蘭生產商/出口商將面臨12.94%的稅率。
韓國企劃財政部表示,這一決定是在徹底考量和評估所有相關方的利益和情況后做出的,旨在公平競爭和市場健康發展的背景下,保護國內行業免受不公平的國際價格壓低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