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財政部稅收局于2024年3月15日發布的第07/2024-Customs(ADD)號通告,正式宣布繼續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鋁合金車輪轂[Aluminium Alloy Road Wheels (ARW)]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此次決定是基于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月6日作出的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的肯定性終裁。
反傾銷稅的征收范圍針對直徑從12英寸至24英寸的鋁合金車輪轂,無論是否配備附件。具體稅額根據不同生產商而異,涉案的浙江曙光實業有限公司被征收0.23美元/千克,浙江今飛凱達輪轂股份有限公司為0.52美元/千克,山東雙王鋁業有限公司為0.63美元/千克,而中國其他生產商的稅率則高達1.71美元/千克。此舉反映了印度對不同企業具體情況的細致區分與評估。
值得注意的是,此項反傾銷措施專門針對車輛使用的鋁合金車輪轂,而不適用于直徑超出12至24英寸范圍的產品,以及用于兩輪車的鋁合金車輪轂。這一點體現了措施的針對性和特定性,旨在保護印度國內相關產業不受不公平貿易實踐的影響,同時避免對不相關產品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這次的反傾銷稅決定是印度對鋁合金車輪轂進口情況的連續監控和調整的一部分。自2012年12月首次發起反傾銷調查以來,印度已經對來自中國、韓國和泰國的相同產品實施了多輪稅收調整。此次調整是在深入分析市場情況、考量國內產業影響并聽取各方意見后的結果,反映了印度維護國內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決心。
印度商工部的此次行動符合全球貿易規則下的反傾銷法律框架。反傾銷措施旨在糾正那些因傾銷行為導致的市場扭曲,確保國內產業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損害。按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定,成員國有權對來自特定國家的傾銷產品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護本國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