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23年10月12日的美國聯邦公報消息,FDA正式發布了2023-22649號公告,宣布其新版進口食品預先通知指南(第四版)的生效。這一新指南包含了一些關鍵的更新內容,值得各進口商和相關行業人士關注。
首先,即使FDA已認定某國的食品監管體系與美國等效,但該國的食品在進口到美國時,仍需要進行預先通知。這意味著FDA對所有進口食品都持有一視同仁的態度,確保每一批食品都經過了嚴格的檢查和審查。
其次,對于那些FDA認為需要被拒絕入境或扣留檢查的進口食品,進口商現在有了更多的權益保障。具體來說,如果FDA對某批食品做出了不利的結論,進口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的5個自然日內申請FDA進行再次審查。這為進口商提供了一個申訴和糾正的機會,確保公正透明的審查流程。
這一新版指南將于2023年10月13日在聯邦公報上正式發布,并隨即生效。對于那些希望進口食品到美國市場的企業和個人來說,了解和遵守這一新指南至關重要,確保其食品能夠順利進入美國市場,并得到消費者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