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作為世界第 25 大經濟體和第 6 人口大國,近年來經濟發展增速較快,然而其工業水平相對低下,這為金屬及其制品的出口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前景。此外,隨著巴基斯坦經濟增長趨穩和中巴經濟走廊建設進入全面實施階段,近年來巴鋼鐵消費量呈上升趨勢。這為中國金屬及其制品出口巴基斯坦提供了豐富的商業機會。以下奉上中國金屬及其制品出口巴基斯坦的全流程及相關要求:
一、出口全流程
1. 簽訂合同
與巴基斯坦進口商簽訂詳細的銷售合同,明確產品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期、付款方式等條款,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
2. 準備貨物
按照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或采購金屬及其制品,保證貨物的質量、規格符合合同約定,并進行適當的包裝,以防止在運輸過程中受損。
3. 辦理原產地證書
如果產品符合相關規定,可申請中巴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FORM P),享受關稅優惠。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可到商檢局注冊備案,購買安裝商檢局九城軟件后,進行原產地證申領手操員培訓及考試,然后在系統上錄入產地證相關信息;也可找代理辦理,填好電子版WORD中巴產地證FTA格式即 。
4. 報關報檢
- 報關:準備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原產地證書等出口報關所需單證,填寫報關單,向海關申報出口。海關審核無誤后,辦理出口手續,放行貨物。
- 報檢:根據金屬及其制品的種類和巴基斯坦的進口要求,可能需要進行法定檢驗檢疫。企業需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合格后頒發《出境貨物通關單》。
5. 安排運輸
根據貨物的數量、重量、體積和運輸時間等要求,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如海運、空運、陸運等,并安排貨物運輸到巴基斯坦指定的港口或地點。
6. 辦理保險
根據貿易術語和合同約定,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以降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
7. 清關提貨
貨物到達巴基斯坦后,進口商需憑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原產地證書等單證向巴基斯坦海關申報進口,辦理清關手續。海關審核通過后,進口商繳納關稅和其他稅費,即可提貨。
二、相關法規
1. 海關總署公告及自由貿易協定
中國與巴基斯坦在貿易方面有諸多海關總署公告及自由貿易協定規定。2007 年海關總署公告 34 號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我國從巴基斯坦進口及我國出口到巴基斯坦的《中巴自貿協定》項下貨物,將按照協定中的原產地規則及簽證操作程序確定原產地,并適用規定的關稅優惠。
2. 質量法規
巴基斯坦對進口金屬及其制品的質量有一定要求,出口企業應確保產品符合巴基斯坦的相關質量標準和技術規范,如產品的化學成分、物理性能、尺寸精度等指標應符合規定。
3. 包裝法規
包裝材料應符合環保要求,避免使用對環境有害的包裝材料。同時,包裝應牢固、安全,能夠保護產品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不受損壞。
三、認證要求
1. PSI認證
PSI 證書是裝船前檢驗,由于驗貨員在現場需要用儀器進行幾個參數的測試,因而通常需要在工廠進行,申請所需資料包括:IEC 報告、產品規格書、申請表以及寄樣(如果光伏產品沒有 IEC 報告,需要寄樣測試)。
2. COC認證
產品符合性認證,在取得PSI證書后,加上產品的測試報告等相關資料,經核實查證后即可申請。
PSI認證、COC認證需注意:
- 認證費用根據產品是否能提供 IEC 報告,認證流程和費用有所不同,具體可以咨詢相關檢測機構。
- 認證有效期為一次性有效,每次出貨之前都需要申請,獲得證書報告后,需三個月內出貨,否則卡拉奇海關會不認可。
四、包裝標識要求
1. 產品標識
金屬及其制品上應標明品名、型號/規格、“MADE IN CHINA”等信息。如果產品有商標或出口商名稱,也應一并標明。
2. 說明書和警告標志
說明書和警告標志、警告內容必須是阿拉伯文或者是英文和阿拉伯文對照。
結語
鑒于巴基斯坦的經濟發展狀況和對金屬及其制品的巨大市場需求,中國金屬及其制品出口巴基斯坦有著良好的市場發展潛力。相關企業在出口時,需要多方了解相關政策法規及認證標準,熟悉整體流程,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助力出口業務的發展。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各位開展外貿業務有所助益,如果您需要進一步支持,歡迎聯系綜代服進出口代理!